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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新任「儿童议员」今接捧 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儿童议员合力举起「4权火炬」

2011-11-12

香港,2011年11月12日——「儿童议会」计划2011今日假香港青年协会大厦举行新一届「儿童议员」委任典礼,並邀请到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先生作典礼的主礼嘉宾主持委任仪式。经过4个月紧密的培训后,47位中学生在典礼上从谭志源局长手上接过委任徽章后,正式获委任为第8届「儿童议员」。他们将于11月19日以「儿童议员」的身份,在香港大学校务会议厅内向政府官员、立法会议员、专家及传媒等,发表3项与他们有切身关係的议案内容,包括:第1项议案《促请政府改善现有教育政策以提升南亚裔学童中文能力》、第2项议案《促请政府关注儿童被网上欺凌的严重情况》,及第3项议案《促请政府保障儿童在父母离婚过程中的参与权》,並即场就议案进行辩论及质询。



 

典礼上亦进行了一个简单而隆重的「薪火相传」仪式,去届和新一届「儿童议员」代表在谭志源局长、3间「儿童议会」计划主办机构,包括:防止虐待儿童会、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及联合国儿童基金香港委员会的代表见证下,宣读了誓词。2011年度儿童议员代表张信一表示:「我们承诺会关心香港儿童权利的状况,在平衡权利与责任、以及互相尊重的原则下,实践『儿童参与』的精神。」各方代表更合力将代表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及参与此4大权利的火炬,矗立在「儿童议会」4权火炬台上,标志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儿童3方将合力推动儿童权利,确保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在香港得以实践。

其后,新一届「儿童议员」亦即场就3项议案内容作出简介。其中,第1项议案代表黄于乔提出,南亚裔儿童来到与家乡相隔千里的香港,要学习有如几何图形般的复杂文字,一旦学不来,不但无法融入主流的学习,更要面对艰深的公开考试和模煳的未来,显然他们的发展权遭到漠视。第2项议案代表柯凯龄指出,随着互联网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网上欺凌风气日盛,直接冲击着儿童的受保护权,遂促请政府关注网上欺凌的严重问题,为儿童提供一个安稳健全的发展环境。第3项议案代表吴宇恩亦表示,现今香港的司法制度中未有详细考虑儿童在父母的离婚诉讼或协议上,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及执行的方式,此举形同剥削儿童参与权。
今年,「儿童议会」计划已踏入第8个年头。过去4个月,这班由12至18岁,分別来自全港31间学校的中学生,接受了一连串的训练认识儿童权利,並分组准备及撰写3项议案。过程中,他们合共召开了30次小组会议,亲自制定3项议题;亲身进行了19次访问,听取政府官员、立法会议员及多个相关界別人士的意见;並就各个议题以问卷调查方式,合共搜集了近2,000名儿童的意见。

上一届「儿童议员」代表李韦怡亦在典礼上分享了去年在立法会大楼内进行动议辩论的情景,至今依然教她难以忘怀,並藉以勉励新一届儿童议员:「那天电视台的报道用了『雄辩滔滔』这4个字来形容儿童议员开会的情景,相信在座的儿童议员很快也得面对这一个挑战。准备议案的过程虽然辛苦,但当你能亲身见证你所关注的议案在会议当天获得通过,那种喜悦实在难以用言语来形容。」


 
关于「儿童议会」计划: 防止虐待儿童会、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及联合国儿童基金香港委员会于2000年开始携手向公众推广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宣传儿童权利,並于2002年举办了首届「儿童议会」计划,让儿童体验议员的工作,商讨和辩论与儿童有关的议题,为儿童争取权利。「儿童议会」计划在香港特区政府贊助及本港首个儿童主导组织「童梦同想」支持下一直顺利进行,歷届「儿童议会」已讨论25项与儿童相关的议题。如欲索取更多资讯,请浏览「儿童议会」网站
关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联合国大会于1959年宣佈将每年的11月20日定为『世界儿童日』,藉以纪念通过《儿童权利宣言》,並标志着开始草拟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工作,让世界上不同背景、身份、宗教、种族和处景的儿童受益。今天,《儿童权利公约》已成为全球最多国家签署的条约,並在1994年正式伸延至香港。《儿童权利公约》不但为各界带来了启发和改变,更让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到儿童的权利、改变国际组织在儿童福利工作上的方式,及为保护特殊情况下儿童的工作提供更强大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