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九间慈善机构发佈首个「街头月捐招募」实务守则
2012-02-08
(2012年2月8日)
由十九间本港慈善机构组成的「街头月捐联席」(以下简称为「联席」),于今日(2012年2月8日)的新闻发佈会上,发佈全港首个「街头月捐招募」实务守则,为本港的街头月捐招募活动提供专业指引,以供慈善机构及市民参考。十九间慈善机构的代表一同把所属机构的标志贴在实务守则佈板上,象征机构将支持並遵从守则所订立的标准。
「联席」是由参与的慈善机构成员自发组成、並自我规管的组织。成立使命在于透过机构成员之间的实际运作经验分享,合力制定相关的操作标准,各机构成员並承诺会加强对捐款者及公众有关街头月捐招募的教育和宣传,提倡街头月捐的专业性和问责性。至于「街头月捐招募」实务守则,合共涵盖八项指引,分別为街头月捐的定义、街头月捐的理念和重要性、对月捐者招募员的专业要求、对慈善机构的要求、有关月捐者招募员的培训与监督、公众如何识別月捐者招募员的身份、向公众作出资料披露及捐款者招募员的支薪方法。
发佈会上,「联席」主席苏婉娴女士指出,每月定期捐款为慈善机构提供高效益和稳定的善款,是世界各地慈善机构经常使用的筹募方式。每月的定期捐款令机构有更好的服务规划,向有需要人士提供稳定的服务。「街头月捐招募」实务守则不但为慈善机构提供一个专业、具问责性的运作指引,同时亦可让市民作为重要参考,在作出街头月捐承诺之前,了解自己的知情权,在获得充足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苏婉娴女士续指,实务守则着重街头月捐者招募员的培训,以及他们应有的操守。月捐者招募员该以诚实及尊重的态度接触市民,在街头工作时必须配带工作证、出示有关许可证及牌照,並向市民清楚解释机构的工作、善款的用途和及每月捐款的细则,包括终止捐款的手续等。招募月捐者时不可以强迫或误导手法使市民捐款,或对公众造成滋扰。招募人员的报酬不可以与筹募总额多少而挂勾。另外,慈善机构必须对捐款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联席」副主席马锦华先生表示,「街头月捐招募」实务守则带领香港街头筹募工作进入新时代。街头月捐以专业形式进行,大大增加了月捐者的保障,让市民更容易作出成为月捐者的决定。「联席」希望透过实施此业内运作指引,令市民能更容易和安心的捐献,因为每月定期捐款令善款更有效运用,帮助社会上更多有需要的人士。
立法会议员(社会福利界)张国柱先生对于慈善机构自发性成立「街头月捐联席」表示支持,他表示:「其实很多市民非常支持慈善工作,但碍于现时市民对于街头月捐者招募的认识不多,有时感到难于判断。「街头月捐招募」实务守则是一份重要的指引,让市民可以了解清楚机构的做法后,才选择是否支持。」
「联席」在制定守则时亦邀得「筹款专业人员协会(香港分会)有限公司」提供国际间常用的认可守则作参考。此外,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作为「联席」的起动成员,将为「联席」提供支援,並向社联近四百个机构会员推介实务守则,强化机构的慈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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