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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CEF HK期望「儿童事务委员会」为儿童逐步成为独立法定机构

2018-02-05

香港,201825──联合国儿童基金香港委员会(UNICEF HK)欢迎政府定于本年内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並建议委员会先以谘询机构形式运作至2020年,届时应已规划出法定权力及功能建议,釐定儿童事务委员会法案,並在今届政府任期届满前(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立法程序,令委员会成为独立法定机构,为儿童服务。

回应政府公众谘询,UNICEF HK表明在起首阶段作为谘询机构的重要性,委员会应担起跨部门协调的角色,在政务司司长带领下与处理儿童事务的局方合作,确保在处理相关问题的过程中聚焦于儿童的需要和发展。

政府以儿童为焦点,提高其处理儿童权利问题的进程。

目前,政府处理儿童问题的制度分散在各局或部门,UNICEF HK总幹事刘玉燕表示:「由一个独立及具权威性的法定机构全面关注儿童福祉,有助儿童的生存、受保护、发展及参与权更被尊重及正视。」

「儿童事务委员会」应该在社区教育及宣扬儿童权利有效地为儿童发声,同时开拓儿童友善谘询机制,令儿童可以实际地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委员会亦应该发展中央数据库,就儿童权利状况提供数据分析和研究,有助釐定政策订立次序及下一步策略。

UNICEF HK促请政府留意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定义的「儿童」泛指18岁以下未成年者。香港「儿童事务委员会」的服务对象应涵盖0至18岁的儿童,並以最高级別保障每一名儿童。

「UNICEF相信每一名儿童都有平等机会生存和茁壮成长。在香港,我们期望『儿童事务委员会』将引领社会关注及影响儿童相关政策,令香港成为儿童友善城市,每一名儿童,不论能力、社会经济出身、性別、种族及宗教背景皆可尽展潜能。」刘玉燕续道,「这愿景的落实有赖『儿童事务委员会』未来成为法定机构后,为香港儿童福祉充分执行其独立的角色及职责。」

此外,委员会应获各界持分者参与,包括儿童及家庭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社会和专业机构、儿童权利学者和专家。简而言之,儿童的声音及意见应在决策过程被聆听及考虑。

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能促进本地110万名18岁以下儿童的权利及福祉,是重要的分水岭,见证香港承诺把儿童权利放在政策重心。毋庸置疑,它将为儿童缔造更理想及光明的未来。

-完-

传媒如有垂询,请联络:

联合国儿童基金香港委员会

高级传讯主任黄颖祺(Jamie Wong)
电话:2836 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