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25周年 :世界为儿童变得更美好?
2014-09-26
© UNICEF/UNI116822/Friedman-Rudovsky
纽约/香港,2014年9月26日-今年11月20日是《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周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世界为儿童变得更美好?」这一议题公佈最新数据。
文章摘录:
儿童权利、均等和我们的未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 安东尼‧雷克
《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年间,全球各国以至各个地区都纷纷采取行动,並取得显着成果,协助拯救百万名儿童的性命及改善他们的生活。然而,每日仍有17,000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当中大多死于可预防的疾病;仍有家长只准儿子上学,迫女儿留在家中;仍有居于偏远社区的妈妈无法为子女接种疫苗……因此,我们绝不能宣称儿童权利已得到全面保障。我们肩负重任,寻找新的方法克服困难,帮助还未获得帮助的儿童,並以平等和儿童权利作为与儿童相关议程的核心。
全球儿童生活是否已改善?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以来的进展数据分析《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周年,取得多项成就,如婴儿死亡率下降和小学入学率提高。然而,每天仍有数百万名儿童的权利被剥削──2013年,630万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大多死于可预防的疾病;小学教育尚未普及,中小学性別平等也未见实现;全球仍有众多儿童活在极端贫困之中;在最不发达的国家,近1/4儿童沦为童工,童婚,尤其在南亚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仍然常见;出生登记率几乎沒有提高。《公约》列明的权利,适用于每一名儿童,因此,我们必须帮助最贫困和最脆弱的儿童,缩短不平等的差距,让世界各地儿童共享成果。
《儿童权利公约》的诞生和精神
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 基尔斯滕‧桑德伯格
《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年来,取得显着成就,但远远未能完全实现儿童的权利。最主要的挑战是要各国履行公约,制定监督、测量和评估机制,实践对儿童的义务。最新的显着进展,是通过来文申诉机制的任择议定书。当儿童的权利受到剥削,用尽方法却未能解决问题时,便可向儿童权利委员会作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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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的承诺 早该兑现
海外发展研究所执行主任 凯文‧沃特金斯
《儿童权利公约》改善儿童生活,但这些改变就如标示了「余额不足」的退票。各国政府有责任恪守《公约》,並有正规的问责制度和政治动员。儿童权利委员会协助注意有违《公约》的政策,提高大众对弱势儿童的关注,並在过程中给予民间社会更多参与的机会。若要更有效维护儿童权利,面对侵权人士时必定不能妥协。
实践《儿童权利公约》意味什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菲尔丁公共衞生学院院长兼特聘教授 乔迪‧海曼、国际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分析师 艾米‧劳布
《儿童权利公约》对全球的影响在于各国的行动。各国的宪法、法律和政策,让绝大多数国家认识公约在国家层面的承诺,包括:基本权利(健康、教育和适当的生活水平)和基本保护(经济剥削、早婚、残疾儿童)。然而,重大的差距依然存在。利用现有的讯息和资讯科技,提供实时资讯给公民、社会和政府领袖等可代表世界儿童的人,作出实际行动,可加快改变的进程。
有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列明每一名儿童平等拥有的权利,是史上在最短时间内获最多政府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公约启发各国采取适当的立法及其他措施,改善数百万名儿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