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25周年 :世界為兒童變得更美好?
2014-09-26
© UNICEF/UNI116822/Friedman-Rudovsky
紐約/香港,2014年9月26日-今年11月20日是《兒童權利公約》通過25周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就「世界為兒童變得更美好?」這一議題公佈最新數據。
文章摘錄:
兒童權利、均等和我們的未來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執行主任 安東尼‧雷克
《兒童權利公約》通過25年間,全球各國以至各個地區都紛紛採取行動,並取得顯着成果,協助拯救百萬名兒童的性命及改善他們的生活。然而,每日仍有17,000名5歲以下兒童死亡,當中大多死於可預防的疾病;仍有家長只准兒子上學,迫女兒留在家中;仍有居於偏遠社區的媽媽無法為子女接種疫苗……因此,我們絕不能宣稱兒童權利已得到全面保障。我們肩負重任,尋找新的方法克服困難,幫助還未獲得幫助的兒童,並以平等和兒童權利作為與兒童相關議程的核心。
全球兒童生活是否已改善?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以來的進展數據分析《兒童權利公約》通過25周年,取得多項成就,如嬰兒死亡率下降和小學入學率提高。然而,每天仍有數百萬名兒童的權利被剝削──2013年,630萬名5歲以下兒童死亡,大多死於可預防的疾病;小學教育尚未普及,中小學性別平等也未見實現;全球仍有眾多兒童活在極端貧困之中;在最不發達的國家,近1/4兒童淪為童工,童婚,尤其在南亞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區,仍然常見;出生登記率幾乎沒有提高。《公約》列明的權利,適用於每一名兒童,因此,我們必須幫助最貧困和最脆弱的兒童,縮短不平等的差距,讓世界各地兒童共享成果。
《兒童權利公約》的誕生和精神
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 基爾斯滕‧桑德伯格
《兒童權利公約》通過25年來,取得顯著成就,但遠遠未能完全實現兒童的權利。最主要的挑戰是要各國履行公約,制定監督、測量和評估機制,實踐對兒童的義務。最新的顯著進展,是通過來文申訴機制的任擇議定書。當兒童的權利受到剝削,用盡方法卻未能解決問題時,便可向兒童權利委員會作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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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兒童的承諾 早該兌現
海外發展研究所執行主任 凱文‧沃特金斯
《兒童權利公約》改善兒童生活,但這些改變就如標示了「餘額不足」的退票。各國政府有責任恪守《公約》,並有正規的問責制度和政治動員。兒童權利委員會協助注意有違《公約》的政策,提高大眾對弱勢兒童的關注,並在過程中給予民間社會更多參與的機會。若要更有效維護兒童權利,面對侵權人士時必定不能妥協。
實踐《兒童權利公約》意味什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菲爾丁公共衞生學院院長兼特聘教授 喬迪‧海曼、國際政策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分析師 艾米‧勞布
《兒童權利公約》對全球的影響在於各國的行動。各國的憲法、法律和政策,讓絕大多數國家認識公約在國家層面的承諾,包括:基本權利(健康、教育和適當的生活水平)和基本保護(經濟剝削、早婚、殘疾兒童)。然而,重大的差距依然存在。利用現有的訊息和資訊科技,提供實時資訊給公民、社會和政府領袖等可代表世界兒童的人,作出實際行動,可加快改變的進程。
有關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列明每一名兒童平等擁有的權利,是史上在最短時間內獲最多政府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公約啟發各國採取適當的立法及其他措施,改善數百萬名兒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