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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九間慈善機構發佈首個「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

2012-02-08

(2012年2月8日)

由十九間本港慈善機構組成的「街頭月捐聯席」(以下簡稱為「聯席」),於今日(2012年2月8日)的新聞發佈會上,發佈全港首個「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為本港的街頭月捐招募活動提供專業指引,以供慈善機構及市民參考。十九間慈善機構的代表一同把所屬機構的標誌貼在實務守則佈板上,象徵機構將支持並遵從守則所訂立的標準。

「聯席」是由參與的慈善機構成員自發組成、並自我規管的組織。成立使命在於透過機構成員之間的實際運作經驗分享,合力制定相關的操作標準,各機構成員並承諾會加強對捐款者及公眾有關街頭月捐招募的教育和宣傳,提倡街頭月捐的專業性和問責性。至於「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合共涵蓋八項指引,分別為街頭月捐的定義、街頭月捐的理念和重要性、對月捐者招募員的專業要求、對慈善機構的要求、有關月捐者招募員的培訓與監督、公眾如何識別月捐者招募員的身份、向公眾作出資料披露及捐款者招募員的支薪方法。

發佈會上,「聯席」主席蘇婉嫻女士指出,每月定期捐款為慈善機構提供高效益和穩定的善款,是世界各地慈善機構經常使用的籌募方式。每月的定期捐款令機構有更好的服務規劃,向有需要人士提供穩定的服務。「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不但為慈善機構提供一個專業、具問責性的運作指引,同時亦可讓市民作為重要參考,在作出街頭月捐承諾之前,了解自己的知情權,在獲得充足資料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蘇婉嫻女士續指,實務守則著重街頭月捐者招募員的培訓,以及他們應有的操守。月捐者招募員該以誠實及尊重的態度接觸市民,在街頭工作時必須配帶工作證、出示有關許可證及牌照,並向市民清楚解釋機構的工作、善款的用途和及每月捐款的細則,包括終止捐款的手續等。招募月捐者時不可以強迫或誤導手法使市民捐款,或對公眾造成滋擾。招募人員的報酬不可以與籌募總額多少而掛勾。另外,慈善機構必須對捐款者的個人資料保密。

「聯席」副主席馬錦華先生表示,「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帶領香港街頭籌募工作進入新時代。街頭月捐以專業形式進行,大大增加了月捐者的保障,讓市民更容易作出成為月捐者的決定。「聯席」希望透過實施此業內運作指引,令市民能更容易和安心的捐獻,因為每月定期捐款令善款更有效運用,幫助社會上更多有需要的人士。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張國柱先生對於慈善機構自發性成立「街頭月捐聯席」表示支持,他表示:「其實很多市民非常支持慈善工作,但礙於現時市民對於街頭月捐者招募的認識不多,有時感到難於判斷。「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是一份重要的指引,讓市民可以了解清楚機構的做法後,才選擇是否支持。」

「聯席」在制定守則時亦邀得「籌款專業人員協會(香港分會)有限公司」提供國際間常用的認可守則作參考。此外,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作為「聯席」的起動成員,將為「聯席」提供支援,並向社聯近四百個機構會員推介實務守則,強化機構的慈善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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