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按回車鍵)
主要內容

45名「兒童議員」今與政府及立法會議員辯論兒童議案

2011-11-19

香港,2011年11月19日——今天,45位「兒童議員」就自行撰寫的3份議案,包括《促請政府改善現有教育政策以提升南亞裔學童中文能力》、《促請政府關注兒童被網上欺凌的嚴重情況》及《促請政府保障兒童在父母離婚過程中的參與權》,首次與政府部門及機構代表、立法會議員進行動議辯論。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包括:教育局、社會福利署、平等機會委員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一眾立法會議員,包括:張國柱、劉健儀、劉慧卿、梁家傑、譚偉豪和涂謹申,以及社福機構代表與學者出席了是次辯論,並與兒童議員交流意見。




是日假香港大學校務會議廳進行的「兒童議會會議」,參考真正的立法會會議模式進行。45位年齡介乎12至17歲的兒童議員先分成3組,每組代表提出改善兒童現況的動議,再與其他組別的兒童議員就動議展開激烈的辯論,接著與場內的政府代表、立法會議員及嘉賓進行問答環節,最後兒童議員以一人一票的民主方式,表決議案。

就第1項議案《促請政府改善現有教育政策以提升南亞裔學童中文能力》,負責的兒童議員認為現時南亞裔兒童不諳中文,無法融入主流學習,發展權遭受漠視,建議教育局開設以「雙語教授中文」的教師培訓課程及撰寫雙語中文科教材,使南亞裔學童更有效地掌握及運用中文。


有見網上欺凌風氣日盛,直接衝擊兒童的受保護權,兒童議員動議第2項議案《促請政府關注兒童被網上欺凌的嚴重情況》,並建議增設專責熱線、發展網上社工輔導計劃、修改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協助。

而第3項議案《促請政府保障兒童在父母離婚過程中的參與權》,兒童議員認為現存司法制度未有考慮兒童在父母的離婚訴訟或協議上,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及執行的方式,建議政府制定指引,要求法官在婚姻訴訟過程中,必須詢問受影響兒童是否有意表達意見,並為兒童提供直接或間接的意見表達渠道,例如寫信。


會後,一眾兒童議員及嘉賓參加了2011年度「兒童議會」計劃的閉幕典禮,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擔任主禮嘉賓,為第8屆「兒童議會」劃上圓滿句號。過去4個月,兒童議員合共召開了30多次小組會議;親身進行了19次訪問,聽取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及多個相關界別人士的意見;就各個議題以問卷調查方式,合共搜集了近2,000名兒童的意見;並參閱相關文獻資料後親自撰寫而成的3份議案文件,將會集結成書,稍後向政府及與兒童有關的機構派發,讓政府及社會參考。

關於「兒童議會」計劃:

防止虐待兒童會、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及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於2000年開始攜手向公眾推廣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宣傳兒童權利,並於2002年舉辦了首屆「兒童議會」計劃,讓兒童體驗議員的工作,商討和辯論與兒童有關的議題,為兒童爭取權利。「兒童議會」計劃在香港特區政府贊助及本港首個兒童主導組織「童夢同想」支持下一直順利進行,歷屆「兒童議會」已討論25項與兒童相關的議題。如欲索取更多資訊,請瀏覽「兒童議會」網站
關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聯合國大會於1959年宣佈將每年的11月20日定為「國際兒童日」,藉以紀念通過《兒童權利宣言》,並標誌著開始草擬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工作,讓世界上不同背景、身份、宗教、種族和處景的兒童受益。今天,《兒童權利公約》已成為全球最多國家簽署的條約,並在1994年正式伸延至香港。《兒童權利公約》不但為各界帶來了啟發和改變,更讓政府在制定政策時考慮到兒童的權利、改變國際組織在兒童福利工作上的方式,及為保護特殊情況下兒童的工作提供更強大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