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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CEF HK期望「兒童事務委員會」為兒童逐步成為獨立法定機構

2018-02-05

香港,201825──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UNICEF HK)歡迎政府定於本年內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並建議委員會先以諮詢機構形式運作至2020年,屆時應已規劃出法定權力及功能建議,釐定兒童事務委員會法案,並在今屆政府任期屆滿前(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立法程序,令委員會成為獨立法定機構,為兒童服務。

回應政府公眾諮詢,UNICEF HK表明在起首階段作為諮詢機構的重要性,委員會應擔起跨部門協調的角色,在政務司司長帶領下與處理兒童事務的局方合作,確保在處理相關問題的過程中聚焦於兒童的需要和發展。

政府以兒童為焦點,提高其處理兒童權利問題的進程。

目前,政府處理兒童問題的制度分散在各局或部門,UNICEF HK總幹事劉玉燕表示:「由一個獨立及具權威性的法定機構全面關注兒童福祉,有助兒童的生存、受保護、發展及參與權更被尊重及正視。」

「兒童事務委員會」應該在社區教育及宣揚兒童權利有效地為兒童發聲,同時開拓兒童友善諮詢機制,令兒童可以實際地參與政府決策過程。委員會亦應該發展中央數據庫,就兒童權利狀況提供數據分析和研究,有助釐定政策訂立次序及下一步策略。

UNICEF HK促請政府留意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定義的「兒童」泛指18歲以下未成年者。香港「兒童事務委員會」的服務對象應涵蓋0至18歲的兒童,並以最高級別保障每一名兒童。

「UNICEF相信每一名兒童都有平等機會生存和茁壯成長。在香港,我們期望『兒童事務委員會』將引領社會關注及影響兒童相關政策,令香港成為兒童友善城市,每一名兒童,不論能力、社會經濟出身、性別、種族及宗教背景皆可盡展潛能。」劉玉燕續道,「這願景的落實有賴『兒童事務委員會』未來成為法定機構後,為香港兒童福祉充分執行其獨立的角色及職責。」

此外,委員會應獲各界持分者參與,包括兒童及家庭服務的非政府組織、社會和專業機構、兒童權利學者和專家。簡而言之,兒童的聲音及意見應在決策過程被聆聽及考慮。

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能促進本地110萬名18歲以下兒童的權利及福祉,是重要的分水嶺,見證香港承諾把兒童權利放在政策重心。毋庸置疑,它將為兒童締造更理想及光明的未來。

-完-

傳媒如有垂詢,請聯絡: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

高級傳訊主任黃穎祺(Jamie Wong)
電話:2836 2967